通 知
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宗教领域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和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《关于印发<汕尾市宗教领域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汕民宗〔2021〕1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春节期间人员密度大、港澳及海外信众多等实际,即日起,全市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落实“双暂停”措施,即暂停开放,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陆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2021年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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